建筑消防给排水—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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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9-06-10 1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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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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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室外消防用水量城镇、居民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2.4-1的规定。
2、设置场所
(1)室外消火栓设置场所
室外消火栓是城镇和建筑物的基本消防设施。
1)城镇、居住区、企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2)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小区,且体积不超过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住小区,可不设消防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