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是城市基础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城市生产生活提供用水并排除自然界的雨水和生产生活污水,是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铺设和构筑物设施。本章主要介绍城市给排水管道铺设及其附属物施工。
第一节 沟槽开挖与回填
1、沟槽开挖与回填施工的一般要求和规定
1.1沟槽(基坑)开挖
1.1.1施工前应对沟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和其他构筑物进行探测和调查,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构筑物等设施需拆迁或加固的已完成。
1.1.2管道沟槽的开挖、支护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1.1.3沟槽的开挖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方便施工并尽减少挖方和占地;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避免重复挖运。
1.1.4对有地下水影响的沟槽土方施工,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境编制排水与降水方案。沟槽外侧应设置截水沟及排水沟,防止雨水浸泡沟槽。
1.1.5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
(1)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按设计要求留置,若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B=D1+2(b1+b2+b3)
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b2——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mm~200mm;
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2) 管道一侧预留工作宽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