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给排水的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实用的建筑精品。文章通过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的实践,阐述了设计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关键词:生活给水系统;给排水;建筑设计

  一、生活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系统常见问题如下:

  1.从城市给水环网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区供水,且小区供水管与城市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时,其引入管上漏设管道倒流防止器。因为这种情况相当于小区供水干管成了城市供水环网的一条连通管,由于城市环网不同管段的水压不可能相同,如果漏设倒流防止器,城市环网里的水将由压力高的接口向压力低的接口流动,造成水表倒转和小区管网里的水污染城市管网内的水的情况。

  2.蹲式大便器的冲洗管仍存在采用普通阀门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建设或施工单位为了想降低工程造价,或考虑住户还要进行二次装修的缘故随意更改设计。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旦供水立管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倒流,而此时大便器由于堵塞充满污水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虹吸倒流对生活供水管道造成污染。因而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采用普通阀门连接和控制直接冲洗大便器,应采用具备延时自闭和虹吸自动破坏功能的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

  3.生活饮用水水池入孔、通气管、溢流管未采取防止昆虫爬入的措施;存在虹吸倒流的低位水池,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管顶未设置真空破坏装置;钢筋混凝土水池内壁及池内管道、金属附件未采用对水质无污染的材料。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生活饮用水或市政水受到污染,为避免污染的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池的入孔盖与盖座应吻合和紧密,并用富有弹性的无毒发泡材料嵌在接缝处;通气管口和溢流管的喇叭口处应有铜丝网罩或其它耐腐蚀材料做的网罩,网孔为14~18目;溢流管出口离池外地面高度200~300mm,出口上宜装轻质拍门或网罩;淹没出流进水管可在水池内溢流水位之上的进水管内侧开小孔,既可淹没出流降澡,亦可防止虹吸倒流的发生;水池做完水压试验后,池内壁及池内管道、金属附件应刷瓷釉涂料,水池内爬梯采用不锈钢材质。

  二、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常见问题如下:

  1.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mm,这样容易造成地漏干涸,丧失隔臭功能,臭气污染室内环境。安装时一定要采用合格的产品,也可以采取直通地漏加存水弯的形式。地漏的安装高度也要合理,地漏安装过高,地面会造成积水,影响排水功能;安装过低,会影响地面美观。在安装排水管承水口前,应确切了解地漏规格和地面装饰层厚度,计算出排水承口的合理标高。目前地漏的型号很多,在地漏选型时,也应根据不同的位置选择不同型式的地漏。公共厨房应采用网框式地漏,住宅卫生间应采用密闭地漏,洗衣机部位应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2.在室外检查井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人员将检查井做成沉泥井,未按规定做导流槽,致使井底沉积大量粪便。这不但容易影响环境卫生,还会影响化粪池的处理效果。

  3.高层建筑中设置的UPVC排水管未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规范中明确规定:高层建筑中室内塑料排水管道明敷设置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应在立管穿楼层处设置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目的是防止底层火灾通过管道贯穿蔓延至上层。

  4.阳台排水与屋面雨水连接,未单独设置。这样做的结果一是一旦雨水立管某段发生堵塞,屋面的雨水就会通过阳台地漏溢出;二是一般雨水立管接入雨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里的臭气就会通过阳台地漏进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因而要求阳台雨水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且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但若是在生活阳台上考虑了洗衣机放置位置,阳台排水此时已是废水,立管排水应接入排水系统,不能直接排至室外或雨水系统。

  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未分别设置,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的排水立管未采用有消声措施的管材。《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第8.2.7条及条文说明对此作了规定。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串至厨房内,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当厨房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应在厨房内和卫生间内分别设立管。为避免排水管道产生的噪声影响居住,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的排水立管不能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臂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有试验资料表明,DN100管当流量为2.7l/s时铸铁管噪声值为46.5dB,PVC-U管噪声值为58dB。

  三、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常见的问题如下: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自喷系统在不吊顶场所安装的直立型喷头与梁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规定。特别是在原设计按有吊顶布置喷头,而实际安装时未设吊顶,建设及施工方未要求设计修改仅简单地将下垂型喷头改为直立型喷头的情况下,喷头与梁的距离尤其不满足要求,也存在顶板梁布置复杂,不规则,设计师在布置喷头时未能考虑全面,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所布置的喷头实际上也满足不了规范要求的情况。此时,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设计师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对局部存在的问题,也可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2.8条自行进行调整,以减小梁对其喷水灭火效果的影响。当满足本条规范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且喷头溅水盘不能低于梁的底面。

  3.自喷系统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4.消火栓系统减压阀型号选择不合理。一般设计师在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大于1.00MPa时,为避免系统管道布置复杂,均未采取分区给水系统,而是通过选用减压型消火栓来满足规范对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大于0.50MPa的要求。这样一来采用减压型消火栓的位置就很多,选用时应根据减压型消火栓所要求的进水口压力范围选择相应型号的消火栓。

  四、结语

  总之,我们不论是在设计还是在施工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实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