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新旧规范的更新,建筑给排水在设计工作上有很多变化,消防上向更保险更安全的层面上发展,对建筑火灾及时的联动反应也要求越高。设计工程师是建筑的创造者,在对使用功能美观效果的满足外,对安全的设计界也要向更高的目标看齐。本文为新规范的发布对建筑消防给排水工程设计上的影响,重点介绍工程设计的上的变化。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设计 调整 新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发布实施(以下称《消》)后,工程设计方法与以往有所不同。回看我以前设计的工程,与新规范有很多地方有不同。本着向新技术学习的原则,在这里作如下讨论,以便新规范的贯彻。
一 消防设计流量的变化
若干年前设计的六安城投大厦(一类高层,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部分总28层,建筑高度99.75米)。新消防规范为发布实施之前,按照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城投大厦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40L/s,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0L/s,火灾时间3小时。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40L/s,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0L/s,火灾时间3小时,对比后发现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提高了要求。原老规范所有建筑均未见室外有40L/s的大流量,而新规范有出现。且对于室外用水量也不再有一二类之分,统一为高层公共建筑。
对于高层厂房,老规范都是按多层建筑来设计,参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版把高层厂房归入了高层建筑。(新版对高层建筑定义: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库房和其他民用建筑)。虽水量值没有太大变化,但定义有所改变,设计思路要跟上,以免出现错误判定。
值得一提的是对公寓、宿舍类建筑的水量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消》GB50974-2014中3.3.3提到: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居住类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表3.3.2中公共建筑确定。3.5.4条中说到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3.5.2中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表3.5.2中公共建筑确定。
可见新旧规范对设计用水量有较大的调整,对建筑的定义也有所改变。设计人员不可以延续以前的想法,要逐条查阅,认真复核。
二 高位消防水箱的调整
高位消防水箱较以前有较大变化,按照老规范城投大厦屋顶设置了18立方米的消防水箱即可。按照两本新规范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立方米,且指有效容积。新规范重点强调了高层建筑用水自救的重要性。又在《消规》中第5.2.6.2条中又说明: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淹没深度不小于200mm。这说明消防水箱内装的水应不止36立方米,比原来18立方米的水箱要大很多。相应屋顶设备间要加大。增加了消防储水量,又保证了出水效果。且根据《建水》GB50015-2003中对高位水箱与建筑构造面间距的要求,屋顶水箱间如果层高控制较严格则要做成宽扁型水箱,与老做法有很多区别,与之前估算量不同,要注意与建筑结构专业沟通。
三 消防水泵及水泵房
新规范《消》中对消防水泵单独列出一章节,对消防水泵的要求比较细化。对消防水泵的流量范围、扬程控制、电机驱动、材料品质等均作了详细要求。
其中5.1.11条中表明:单台消防水泵流量不大于20L/s、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测量用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其他泵组宜设置泵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且对流量计与压力测试装置的精度都作出详细要求。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采取排水措施。以前对这些附件都没有明确的要求,有的工程师设计有的不设计,有的设计一组试水装置。这样要求不但统一了作法,而且使泵房可以更好的使用方便管理。但由于有了对消防泵曲线的要求后,对泄水阀的设置就没有明确的要求。
第5.5.5条消防水泵房内的架空水管道,不应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当必须跨越时,应采取保证通道畅通和保护电气设备的措施。以前未对此有严格要求。明确电气设备位置,预留合适空间,避免与电气管道交叉及漏水损坏电气设备
第5.5.14条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止淹没的技术措施。现在一般江苏省内的项目要求消防泵房内的地面高度要高出泵房外300mm高左右。要求泵房抬高,且内部做集水坑及时排水。如果消防泵房被淹,则消防泵不能使用,整个建筑或建筑群的水消防系统瘫痪,那后果不堪设想。虽然以前都有考虑排水措施,但是规范中没有单独成条要求。
四 给水形式
以往的设计中,对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可采用同一管网总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新规范《消》与第6.1.3条首次明确了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通常理解为使用市政给水管供水。6.1.4条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场所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这几条我个人总结为一般采用低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比较好,但工艺装置区、储罐区、有泡沫系统有固定冷却水系统消防炮及流量大于30L/s的、可燃物堆场扑救难度大的地区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第6.1.6条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对比我以前的设计,室内外消火栓都是分别单独一组水泵。此条可节省一组系统设备。
随着国家对消防及安全的高度重视,设计技术规范在不断革新,革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在建筑建造行业,设计人员要掌握新旧规范交替时的主要的指导思想和各条规范改变的明细,要严谨、认真。本文对新旧规范稍作对比,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6《2009全民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