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排水行业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发展,但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1.立法工作严重滞后,法制不够健全。目前城市排水方面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规,地方法规也不多,使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改革难以依法进行。

  2.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产权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顺等问题还比较普遍。

  3.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污水处理能力不高,处理率低。个别地方厂网建设不配套,特别是一些重点流域地区和近几年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营和充分发挥效益。

  4.污水收费制度和投资偿还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目前全国还有一半左右的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的企业化程度还比较低,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和推进产业化的发展。

  要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排水行业的改革发展,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工作:

  制定规范。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和有关标准的制定与完善,依法推进行业改革和加强市场监管。要制定相关法规,明确社会资本包括国外资本准入的条件和实施程序,依法确立特许经营制度,并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市场和市场监管行为。要研究新形势下的城市水管理法规体系,加快城市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方面的立法步伐,以尽快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和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同时要加大各项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

  加快改革。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深入推进城市排水行业的改革。要从有利于企业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着重在政府水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及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上下工夫,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政府的监管,促进全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城市排水行业在利用社会资本包括国外资本时,要以改革和推进企业化进程及产业化发展为主线,注意引资与行业的总体改革目标和长远利益相结合。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避免决策失误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合理规划。要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城市排水行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在经济比较发达及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在规划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建设区域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以促进城镇化发展,并充分发挥设施及资源的规模效益。各地应对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地进行各项建设,积极推进污水的资源化,特别要重视排水管网的规划和配套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能力的有效发挥。今后,城市在新建供水设施的同时,应当规划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以前造成的欠账要加紧建设补偿。对缺水地区,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还要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把污水再生利用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要进一步推进城市水价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和改善经营的水价形成机制。要尽快在全国城市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促进污水减量排放和节约用水及加快水污染的治理,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合理确定水资源费与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及再生水价格之间的比价关系,充分利用价格这个经济杠杆的作用,推动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进一步促进城市供水企业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及污水处理的企业化和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