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
洛阳市自来水公司西郊加压站住宅楼工程由洛阳市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为6层砖混(底层框架)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794平方米,层高3。0米(底层4。5米)。基础结构型式为扩底灌注桩,主体结构型式为砖混(底层框架)结构。7度抗震设防,抗震等级为二级。地址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谷水西。概算投资248万。计划工期330天。
二.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内容:
(1) 核查承包单位资质、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以及各主要工种上岗证。
(2) 检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3)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质量认定,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4) 管道、电气原材料及配件,除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外还应提供准用证。
(5) 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施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技术交底。在施工中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严格按规范、规程施工,重要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对不符合要求者随时随地通知整改,事后严格检查成品质量。
(6) 对隐蔽工程认真检查每道工序,质量合格后签署隐蔽单,方准予以隐蔽;否则下发整改通知,整改后复验。
(7) 审核所有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要求施工单位附上工程质量评定表)
(8) 参与市质检站的检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9)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市质检站参加的竣工验收。在预验收中,对发现影响竣工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签署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10) 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监理资料
2.进度控制内容:
(1) 严格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按合同工期要求审查调整工程总进度计划。将进度目标分解至每月、每周的进度计划。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每周、每月检查落实进度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保证总进度目标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 经常性地检查工程材料、人员、设备、安全、质量状况,及时督促整改,以保证进度目标地实现。
3.投资控制内容:
(1) 熟悉图纸,预测工程风险,尽力防范索赔发生。
(2) 严格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严格计量后签发支付证书。
(3) 结合质量、进度的控制,避免返工浪费,提高建设单位资金利用率。
(4)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对决算进行严格合理审核。
四.监理工作目标:
质量监理目标:优良
进度监理目标:按合同工期要求
投资监理目标:工程款支付审核准确合理
文明施工监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
五.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
2.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说明、会审纪要及有关资料。
3.地质勘探资料和文物普探资料
4.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
5.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报建批复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 水电 工程材料试验 进度、投资、安全 、文明施工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谢仄平
土建监理工程师:沈庆辉
水电监理工程师:杨汉新
工程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顾益平
工程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王明昭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利: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利:
a. 保持与委托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建设意图与管理要求。
b.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与岗位职责。
c.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各项监理制度,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d.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e.参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察意见。
f.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g.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h.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i.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j.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k. 负责与承包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监理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
m.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向建设单位提供索赔和争议资料、
提出监理方意见。
n.组织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p.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q.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范围:
a.监理委托合同签定后,总监理工程师的法定地位即已确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需阐明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以便使承包商接受指导和监督。
b. 工程承包合同签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公正地执行承包合同条款。在合同中已规定他能够行使的权限。
c.在工程建设的许多问题上,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业主和承包商均需服从,如有争议可诉诸仲裁。
d.总监理工程师可配备一名助理或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可授予其代表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某项权利。
e.必须指出: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接受或拒绝承包商的报价,此项权利是业主的。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及时转交报价并提出建议,如果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通知中标的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时,他只能表明是被授权代表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得到业主的准许之前,不得在合同上附加任何内容,即使是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工程变更、索赔的成立和支付都需经过业主同意。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利: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协助承包商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10核查进场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2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3对工程款支付签署质检、进度方面的意见
1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货计划),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动态情况报告
(三)监理员的职责与权利: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签署意见
5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6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组织
2进一步熟悉项目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以作为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依据
3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4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5根据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6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
7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8监理工作总结
(二)开工前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分工
2熟悉工程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反映工程项目特征、当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工程所在地区技术经济状况等建设条件及类似项目建设情况的资料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建设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协助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5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和图纸会审会议。会同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纪要上签认
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上报建设单位审定
7根据审批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8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定
9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10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桩、高程控制点
11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符合要求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上予以签认
12检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机具设备、施工人员进场情况,主要工程材料落实情况
13进场道路、水电通讯、场内临时设施情况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14检查工程报建有关手续是否齐全
15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16经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三)测量定位放线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对测量放线成果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
2承包单位在首次申报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时,需提交测量放线人员的岗位证书、使用仪器的检测证明(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的控制桩位置是否正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明显牢固、测量放线成果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经查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上签认。
(四)工程材料、配件、半成品、设备质量验收监理程序:
1工程材料、配件、设备运输至现场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配件、设备进场申请表(后附工程材料清单、原始质量证明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准入场
2对不需要进行复试的工程材料可直接填写工程材料、配件、设备报验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于工程上
3对需要进行材料复试(含荷载试验、设备检测)的工程材料,由监理单位送样见证员会同承包单位试验员共同取样封存送实验室进行复试。对复试结果未明确的工程材料应现场原样封存。复试合格后,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配件、设备报验单(后附材料复试报告)报监理单位。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于工程上
4对需要封存样品的工程材料,应由监理单位送样见证员会同承包单位试验员共同封样,并在封样单上会签
5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坚持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于工程上的原则。监理单位有权对可疑的工程材料随机抽样复试
(五)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对待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和部门签认附工程材料原始质量证明文件、工程材料复试报告、配合比报告等技术资料一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验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检查承包单位填写的工程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内容是否正确齐全
3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报验单和隐蔽验收记录填写无误后,应检查该部分隐蔽工程施工的建筑材料准备情况、水电供应情况、机械设备情况、材料计量情况、安全施工情况、应急措施准备情况,确认能保证工程质量后即可对实体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实体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在工程报验单和隐蔽验收记录上签认,承包单位即可进行隐蔽工程的隐蔽施工
5混凝土、砂浆试块应随工程的施工形象进度由监理人员在场随机抽样制作。完成后,由监理人员在试件上做明确标记并在试验委托单上填写试件制作时间、试件编号和代表的工程部位后签名见证。该试验委托单一式四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三份、监理单位保存一份,试件龄期到期时由承包单位通知监理单位送样见证员一同送样试验
6各种工程材料、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钢材焊接试件等复试报告单取回后,应首先交监理工程师复核、送样见证员登记同时留存复印件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工程变更处理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变更系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由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
2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确认。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3工程变更文件经有关单位签认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内容。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作程序:
1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工期损失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均有责任对发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反映汇报
3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止有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和与其关联的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整改。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保护措施,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4承包单位在接到工程暂定令后,立即停止相关工程的施工。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5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勘察、设计、承包、建设等相关单位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6在确定事故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7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
8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地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
9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10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更不得私自处理、掩盖、修补,若出现重大工程事故,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1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时间、地点、名称、部位、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填写有关事故报告,不得隐瞒虚报
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清、责任不明不放过,有关单位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应整理完备归档保存
(八)工程款支付签审监理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送给专业监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时,应会同承包单位对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对手续齐全、质量合格、工程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予以核定。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工程资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4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九)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范围的各项工程内容均已完成。
(2)、施工单位对各项工程均已进行了自检(隐蔽部位已通过了中间验收)均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评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各种设备:消防、空调、通讯、水、电、暖、煤气已与外线接通并网,联幼试转、量测数据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各种数据均有记录。
(4)、竣工图按规定如实绘制,验收必备技术资料已齐备,竣工技术档案按有关要求整理完毕。
2. 工程验收必备技术资料:
(1)、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及有关技术资料。
(2)、工程项目施工竣工图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真实情况,包括在施工结构中结构、建筑、管道、电气等变更内容,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竣工图章方为有效。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已通过保证项目、观感测量、实测实量项目的综合检查评定记录。
(4)、上下水管道及卫生洁具已做过通水实验,电气线路及设备已做通电、绝缘实验,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正常使用,并有实验记录。
(5)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竣工验收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实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实验报告单。
(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5)、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有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1) 组织措施:
a. 充分发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当巡回监理和旁站监理中发现质量问题与质量隐患时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质检员进行制止和处理。一切签证特别是隐蔽验收签证一定要承包商质检员签认后再由监理方检查签证。
b. 可建议建设单位撤换承包商中不合格的承包单位。
c. 可要求承包商撤换不称职人员和不合格分包单位。
d. 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心,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2) 技术措施:
a. 强化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对不合格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或限期运离现场,决不允许用于工程。
b. 严格进行工程施工的事前预控、事中监控和事后控制这样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
(3) 经济合同措施:
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工程合同、熟悉合同,尤其是有关质量方面的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要求监理。
2. 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
(1) 组织措施:
a. 落实项目监理机构进度控制人员。
b. 对建设项目进行分解。
c. 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
d. 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4) 技术措施: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流水作业方法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扩大开辟同时作业的施工工作面,采用高效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技术间歇时间。
(3)经济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对整个工期及各阶段工期进行控制和协调。履行合同中对施工单位提前或延迟工期的奖励及罚款条款。
3.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
(1)组织措施:
a. 落实项目监理机构投资控制人员。
b. 熟悉研究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及概预算书。
c. 确定施工阶段项目投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
(2)技术措施:
a. 对技术核定及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b. 通过对设计的修正,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
(5) 经济合同措施:
a. 按合同要求进行投资控制。
b. 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并与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比较。
c. 审核工程进度款报告。
d. 在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
e.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投资控制报告。
f. 审核竣工决算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工程项目必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同意开工后方可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技术准备工作:
(1) 场地红线四至角点及自然地貌情况,四邻各类原有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包括基础类型、埋置深度、持力层,建筑物主体结构类型、层数、总高,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及质量标准情况均需由建设单位交接给承包商
(2) 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图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已齐全,能满足施工需要,且已完成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影响施工的各类技术问题业已解决,会审纪要已签发给各单位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施工方案已审查批准,各种计划已下发各部门执行
(4) 水准点、坐标点建设单位已交接给承包商,永久性、半永久性坐标点已埋设固定,导线控制方案已获批准并已施测,建筑物的各轴线以标定,施测成果以经监理工程师复查认可
(5) 地下电缆、水管等管线情况,地下文物的保护情况建设单位已交接给承包商
(6) 监理工作程序、本项目工作关系图、项目综合控制计划、质量预控措施及分项工作监理流程图已签发至承包商
(7)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混凝土配合比已获得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8) 施工组织机构已正式开始办公,有关施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已审查批准
(9) 已办妥质量监督委托
(10) 有关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完备
3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劳力物资准备工作:
(1) 按劳力需要计划,基础施工所需的各种劳动力已进场并接受了质量安全教育
(2) 基础部分所需的钢筋、模板制作加工已基本完成或能满足进度需要
(3) 基础工程所需的河砂、石子、水泥、红砖等原材料已按计划足量进场储好,后续货源及运输问题均已落实
(4) 周转脚手架料已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到现场
(5) 各仓库内需要的储备物资如油料、配件、工具、劳保用品等已备足
(6) 其他本工程急需的材料已备齐
4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临时设施:
(1) 占道及开路口的批准文件、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指定排污点及市政对施工排水的要求建设单位已交接给承包商
(2) 施工道路建成已与市政道路相接,质量符合使用及安全要求
(3) 给排水、供电线路已按方案布置,已与市水市电接通,符合安全要求,满足施工负荷要求
(4) 消防设施及安全警标已安装悬挂完毕
(5) 围墙、宿舍、门卫、厕所、办公室、仓库、车间、工棚、堆场已建成并通过验收,职工食堂、开水间、浴室、卫生所已运营
5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机械设备和计量器具:
(1) 垂直运输设备已按方案就位,并通过技术与动力部门的联合验收,已做了负荷运转试验,符合有关规程要求。水平运输设备已全部进场
(2) 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钢筋模板加工设备、电焊机与计量器具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进行了试转,动力机械部门已验收同意使用
(3) 水准仪、经纬仪、检测尺、钢尺、称量器具等有关测量计量器具设备均已到位,并由政府计量部门检验发证
6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资金情况:
(1) 资金计划已送达建设单位,有一定的资金储备,能满足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资金需要
(2) 施工预算已编审完毕并已下发
7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内容:
(1) 与工程项目开工有关的承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合同均已签署
(2) 承包商已建立起完备的工程建设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8其他工程项目开工前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事项
(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纸是项目建设的合法依据,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吃透图纸精神、理解设计意图、搞清结构布局
2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15日内研究熟悉图纸,收集阅图中发现的问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
3应按先技术交底后图纸会审的顺序进行工作。图纸会审纪要由承包单位记录整理,交建设单位审查后,由设计单位审定,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会签下发。图纸会审纪要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4技术交底的内容:
(1) 设计单位向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介绍设计思想、设计意图、结构特点
(2) 对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重要结构部位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3) 对确保施工质量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 对容易被施工单位忽视的技术问题及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5图纸会审的内容:
(1) 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 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是否完整、清楚、明确、齐全
(4)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 各专业图纸中尺寸、坐标、标高是否正确,标注有无遗漏,平立剖面图间有无矛盾
(6) 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7) 核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8) 防火消防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9) 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间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10) 承包单位的技术设备能否完成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要求
(11) 图纸中涉及的特殊材料配件当地是否能供应,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
(12) 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承包单位是否具备
(13) 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问题
(14) 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5) 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6) 有无设计修改的建议与要求
6凡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审定签认盖章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7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应妥善保存。工程项目竣工后,整理完善准确完整归档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是施工准备阶段最主要最关键的施工准备工作。各承包单位由专门技术人员编写,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并交由监理单位修改完善后报建设单位审定方可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也可随施工的进度随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凡未经审核的不得付诸实施
3监理单位通过对方案的经济技术比较,综合评估,优选一个经济、安全、可行的最佳方案,力求达到投入少、工期短、质量优的目的,并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1) 应符合当前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2) 施工顺序和程序应符合施工工艺和本工程的特点,对冬雨季施工应制定有效措施
(3) 应选用目前成熟的施工技术
(4) 应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做到均衡连续施工
(5) 施工机械地选用配备应经济合理,满足质量安全工期要求
(6) 施工平面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并符合紧凑合理、文明安全、节约方便的原则
(7) 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安全措施齐全切实可行
4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着重突出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等重点环节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审查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符合施工生产的固有特点和规律,合理的安排施工的起点、流向和顺序
(2) 审查流水段的划分是否是结构上允许停歇的地方,各段的工程量是否大致相同,能否保证均衡生产
(3) 审查选用的施工机械型号、数量能否和工程规模、工期、成本相适应
(4) 主要施工方法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在审查时应注意其是否有利于提高工效、改善劳动条件、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又不违背原定的施工工序,是否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标准化、工厂化、机械化,而且又满足工艺技术要求
(5) 审查技术组织措施是否能可靠地保证质量、安全和降低成本
6各承包单位必须健全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面地履行和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级质检人员资质和素质能否胜任工作
(2) 是否建立了分级质量责任制,工序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是否可行
(3) 全体成员的质量意识如何,有无培训和再提高措施
(4) 质量优劣有无检查与奖罚措施
(5) 是否按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事前有无技术交底制度
(6) 质量监控手段和检测手段是否齐备,计量管理水平如何
(7) 审查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具体技术措施是否落实。未经审查不得使用
(8) 按照“谁管生产,谁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措施,设立专职安全员。制定高空危险作业的技术措施。坚持“三宝。四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进度中描述的施工程序、顺序、流水段和流水走向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相应的技术工艺要求一致,应与劳动力调配,材料、构配件供应相一致
8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应科学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且费用低。场内的施工机械、道路、材料场地、生活设施、水电管线等在平面的布置中应保证紧凑、占地少、方便施工、保证安全、防火的要求
(四)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质量验收制度:
1.施工用主要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均需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准用证,方准许进场,需要复试和实验时,由监理单位见证员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取样封存送复试和试配。
2、 构配件需做荷载实验时必须在生产厂家或施工现场抽样进行荷载实验,确认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于工程中,未做荷载实验的不得运到现场和使用于工程上。
3、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焊接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混凝土、砂浆试块要随工程的施工形象进度,由监理人员在场随机抽样制作并在试体上做好明确标记,完成后监理人员在填好的实验委托单签上制作时间,试件编号及代表的工程部位并签名见证,该实验委托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三份和监理单位保存一份,试件龄期到期时,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送样见证员一同送样实验,监理单位送样见证员有提醒施工单位对到期试件进行实验的责任。
5、 各种材料及混凝土、砂浆试件复试报告单取回后,应先交监理工程师复核后送样见证员登记方可生效。
6、 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凡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 所进材料要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批量按批次进行复试,复试所代表的批量一定要明确,严禁实际复试代表量少,代表批量多、复试某厂产品进场另外厂产品等弄虚作假现象。
8、 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待有关技术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后,施工实验单发出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连同上述材料报监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采用。
9、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所使用经确认的建筑材料有选择的封样留存以便对后续所使用的材料对比认证,封样时应填写封样单,由送样人和封样人会同签字,并注明品种规格,名称,生产厂家,封样日期。
(五)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隐蔽工程须由施工单位提出,请有关部门进行隐蔽检查验收。
2、 待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一并交监理工程师审验,监理工程师应核实工程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单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隐蔽日期是否正确,隐蔽部位是否与查验实际工程部位相符,隐蔽内容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隐蔽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是否复试合格、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凡无施工单位签字验收及监理单位签字验收的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单均无效,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1)、地基与基础: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古墓、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钢筋规格数量等。
(2)、钢筋砼工程:钢筋品种、数量、规格、位置、形状、焊接质量、接头位置、锚固长度、预埋件数量位置、材料代用情况等。
(3)、防水工程:屋面、厕浴间、地下室的防水层数、防水处理质量。
(4)、其他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工程的隐蔽工程如伸缩缝、沉降缝等。
4、 对隐蔽工程中的重要结构部分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疑问部分可摄影、摄像做为辅助资料备查。
5、 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察员按验评标准中“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核定等级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达到合格标准才可继续施工。
6、 分部工程平定质量等级由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统计来确定,建筑工程包括①地基与基础工程②主体工程③地面与楼面工程④门面工程⑤装饰工程⑥屋面工程等6个分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包括①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②建筑电气安装工程③通风与空调工程④电梯安装工程等4个分部工程。
7、 分部工程评定时,其所含分项均应参加评定,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验评标准。
8、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和质量部门检验评定后报监理公司,后由业主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审定。
9、 建筑工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停检点检查验收必须经市质量监督站的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停检点为①地基与基础工程②主体工程的首层③主体工程④抹灰工程的样板间⑤屋面防水工程。
10、 建筑工程的交工资料一定要随着工程的施工进度边检查、边填写、边收集、边整理,切实符合施工的客观实际,不得后补、造假和涂改资料,工程竣工时,资料装订整齐、交监理公司检查合格后归档。
11、 以上有关内容如与新工程各条制度规定内容相冲突处以各条制度要求为准。
(六)技术复核制度:
1、 技术复核是项目施工中十分重要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重要 影响全面工程的技术,必须加强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2、 技术复核的项目和内容:
(1)、建筑物定位、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龙门板、标高尺寸、施工全过程的沉降观测。
(2)、基础与设备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埋没件、预留孔等。
(3)、模板及其支架、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度、模板内部的清理程度、模板湿润情况。
(4)、钢筋级别、规格、数量、构造要求、实验报告、悬挑构件的主筋位置。
(5)、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砂石材质检验,水泥品种、标号、预制构件的位置、标高、型号、搁置长度。
(6)、砖砌体墙身轴线、皮数杆。
(7)、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埋件位置。
(8)、其他根据工程情况需要复核的内容。
3、 需要多方单位进行复核的项目,如:地基须经地质勘察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技术复核。
4、 未经技术复核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5、 施工单位指定专职资料员填写技术复核记录,经业主、监理单位检验签字后方为有效,并作为竣工资料一并归档。
(七)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范围的各项工程内容均已完成。
(2)、施工单位对各项工程均已进行了自检(隐蔽部位已通过了中间验收)均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评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各种设备:消防、空调、通讯、水、电、暖、煤气已与外线接通并网,联幼试转、量测数据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各种数据均有记录。
(4)、竣工图按规定如实绘制,验收必备技术资料已齐备,竣工技术档案按有关要求整理完毕。
2、 竣工验收必备技术资料:
(1)、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及有关技术资料。
(2)、工程项目施工竣工图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真实情况,包括在施工结构中结构、建筑、管道、电气等变更内容,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竣工图章方为有效。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已通过保证项目、观感测量、实测实量项目的综合检查评定记录。
(4)、上下水管道及卫生洁具已做过通水实验,电气线路及设备已做通电、绝缘实验,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正常使用,并有实验记录。
(5)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 竣工验收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实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实验报告单。
(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5)、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4、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有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 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八)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1、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 质量不合格即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缺陷即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包括与安全有关的要求)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主要应解决:搞清原因、落实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界定责任。
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
(1)、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
a、 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有关质量事故的观测记录。
b、 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2)、具有法律效力的 ,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a、 有关的设计文件如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技术说明等。
b、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c、 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隐蔽工程验收单、监理通知、整改通知、整改报告等施工记录性资料。
d、 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材料。
e、 现场制备材料的证明材料。
f、 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实验记录或实验报告等。
g、 其他有关资料。
(4)、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包括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关于标准化管理的法规等。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要求停止有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的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的目的是明确事故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应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 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b、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
c、 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d、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e、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f、 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g、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对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 专门处理,必须经过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
(6)、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并上报有关部门。
(7)、对质量事故处理结果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交工报审表。
6、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逐几级上报,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更不得私自处理,掩盖、修补。若出现更大工程事故,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7、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时间、地点、名称、部位、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填写有关事故报表几记录,不得瞒报、虚报。
8、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对事故分析,坚持“事故原因不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员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大小程度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应整理完备归档保存
(九) 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 工程变更原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由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
2、 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均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签认,并通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承包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变更概算书,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经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3、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处理,不应超越所授权限,并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工程变更的补充协议。
4、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单位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确认。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a、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5、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6、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十)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切实保护生产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制定依据部颁《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3凡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均需遵守本条例
4承包单位进入现场后,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含各项奖罚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狠抓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的领导和落实。以上资料须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5承包单位应及时对进场的新工人全部进行安全教育,记录参加安全教育人员的名单。在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前,应全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施工班组长签收。安全技术交底应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7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牌。须防护加固的部位应措施到位
8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和对待“三宝、四口”
9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应制订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采用三相五线制,设接地网。配电线路采取两级保护,配置配电箱(柜)和漏电保护器,闸刀须经常检查,严禁用无盒盖的闸刀
10设立“五牌一图”,张挂安全宣传横幅标志,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张贴安全标语,在施工机械、外脚手架、提升机、配电箱等处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并设专人负责
11在一层建筑封顶后,应挂设安全网且从下至上全部封闭防护。外架应于主体结构提前到位
12严禁在施工现场点火取暖。切实落实防火、防雨、防潮、防滑措施。保证各种机械设备无漏电现象
13严禁酒后作业。遵守高空作业操作规程。搭拆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现场指挥看护
14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和随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将检查整改结果通告有关单位
15本工程安全施工评定标准为:重大伤亡事故为0,其他安全事故减少到最小
16本条例的监督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应设专人任安全员
17对违反本条例内容的责任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处以伍元至壹万元的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18未尽事宜按有关安全施工规定
(十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各工种(架子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瓦工)的安全职责
(3)安全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责任状、各施工队安全保证书
(4)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安全防火小组人员名单
2.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制度
(2)开工前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前后安全教育、农忙季节(麦收、秋收)前后安全教育、停工后再开工时的安全教育、夏季(防雨防雷电)、冬季(防冻防雪)专项安全教育
上述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讲授人、安全教育登记表,写清受教育人的进场时间、受教育时间、工种、操作证号,并履行本人签名
(3)上级安排的专项安全教育。具体内容同上
3.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记录要使用正规的安全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各级安全检查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隐患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有整改复查结果
4.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和施工进度同步,按工程程序、分工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齐全、有针对性,要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交底要有交底日期,并履行交底签字
(2)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特殊作业条件下(如交叉作业、提升机、外架、塔吊的搭设和拆除)有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各种机具设施验收:
提升机验收、外架验收、塔吊验收、施工机具验收、临时用电设施验收要使用正规的验收单,并做到验收及时、填写内容详细齐全、相关人员签字齐全
6.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要有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2)要编制临时施工用电设计,在设计中要包括临时用电线路分布图
7.安全活动;
(1)项目部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制度,每次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
(2)班组安全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员、班前分配工作时的技术交底、每天安全防范重点、班前安全自检情况、班前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
(3)上级安排的安全活动情况总结
8.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按所列内容详细登记,特别是操作证号
9.工伤事故处理:
(1)人员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
(2)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各种事故材料应齐全,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
10.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标准
(2)现场安全纪律
(3)员工守则
(4)现场安全标准
(5)门卫制度
(6)项目部有关现场的规定
(7)对违章处理的文件资料
(十二)工程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协调各方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主持召开工程例会。
2. 参加单位和人员:
(1) 建设单位:公司经理、项目代表、工地代表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主施工员、工程分包商
(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 根据工程例会内容情况决定其他应参加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勘察、设计、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工程材料供应商等。
3. 施工单位应于例会前一日晚17时前将周工作计划实施检查表和计划周报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项目部。
4. 工程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包括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施工实体的质量状况和工程资料编写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 解决工程相关单位之间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5) 检查工程量核定和工程处款支付情况。
(6) 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变更、技术核定和技术难点。
(7) 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平面管理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8) 其他有关事宜
5. 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下发。
6. 对工程例会上形成的决议,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落实解决,不得拖延、扯皮,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监理单位有权处以工程罚款,建设单位有权扣发工程款(监理费)若干。
7. 与会有关人员无特殊理由不得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需书面报告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派全权代表到会。
8.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9. 本工程例会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上午9时开始,与会人员应安要求时间提前五分钟到达,在签到表上签到。不能迟到、早退,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罚金需现场兑现,否则将在工程款中按罚款金额的4倍扣除。
十二。监理设施:
1. 激光经纬仪:1台,型号为
2. 激光测距仪:1台,型号为
3. 混凝土回弹仪:1台,型号为
4. 照相机:1部,型号为
5. 工程检测尺:1部,型号为
6. 游标卡尺、长钢尺、米尺等小型监理设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