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市政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城市的"血管"和"生命线"。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市政管线也有了很大发展,为提高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市政管线;综合规划 

  1、概述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它主要由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供热等管线组成。 

  管线综合规 划是在城市道路断面上对各类管线综合安排,统一规划,解决管线之间相互冲突和干扰,有效节约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景观环境,为管线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 

  2、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原则 

  (1)规划中各种管线的位置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及标高系统,厂内的管线也可采用自己定出的坐标系统,但厂界、管线进出口则应与城市主干管线的坐标一致。如存在几个坐标系统,必须加以换算,取得统一。 

  (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道路规划、竖向规划协调进行。道路是市政管线的载体,道路走向是多数市政管线走向和坡向的依据。竖向规划和设计是市政管线专业规划的前提,也是进行管线综合规划的前提,在进行管线综合之前,必须惊醒竖向规划。 

  (3)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地形、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4)管线带的位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 

  (5)必须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等条件的同时节约城市地上与地下空间。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管线应共架、共沟布置。 

  (6)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当管线与铁路或者道路交叉时应为正交。在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7)在山区、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地质灾害的危害。 

  (8)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远近期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应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 

  (9)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10)综合布置管线产生矛盾时,应按下列避让原则处理: 

  ①压力管让自流管; 

  ②易弯曲管让不易弯曲管; 

  ③管径小的让管径大道; 

  ④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11)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以及工程管线之间水平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重新调整规划道路断面或宽度。在一些有历史价值的街区进行管线敷设和改造时,如果管线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规定,又不能进行街道拓宽或建筑拆除,可以采取一些安全措施后,适当减小管线间距。 

  (12)在同一条城市干道上敷设同一类管线较多时,宜采取专项管沟敷设。 

  (13)在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和管线设施繁多的快车道、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路、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地段、广场或交叉口处,道路下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管道以及多回路电力电缆的情况下,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口处,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下以及某些特殊建筑下,应将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14)敷设主管道干线的综合管沟应在车行道下,其覆土深度必须根据道路施工和行车荷载的要求,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确定。敷设支管的综合管沟,应在人行道下,其埋设深度可较浅。 

  (15)电信线路与供电线路通常不合杆架设。在特殊情况下,征得有关部门同意,采取相应措施后(如电信线路采用电缆或皮线等),可合杆架设。同一性质的线路应尽可能合杆,如高低压供电等。高压输电线路与电信线路平行架设时,要考虑干扰影响。 

  (16)综合布置管线时,管线之间或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除了要满足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外,还须符合国防的有关规定。 

  3、管线综合规划的新方式 

  (1)优化管线的布置方式。大多数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中都是采用地下管线直埋的形式,此外还可以根据规划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不宜开挖路面、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的实际情况,采用综合管沟的设计。它避免了由于传统市政管线直埋敷设因维修或扩容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的弊病。同时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更重要的是它为城市宝贵的地下空间资源得以综合利用,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 

  (2)统一规定各专业管材颜色。在新的规划区内,由于现状管线较老城区和旧有道路的数量少,而且敷设简单,多数不满足规划容量的要求。所以在新区的管线规划设计以新建管道的设计为主。建议新区的管线综合规划中应统一各专业管材的颜色(塑料管)或标记(其它刚性管).便于以后管线的维修、管理和迁移。 

  (3)加强与各类管线专业公司的协调。在管线综合规划中,除给水、雨水和排水工程属市政工程,一并与道路一起施工外,其余管线分别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和实施,所以这些管线的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都掌握在他们手里,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的问题,作为普通的规划设计单位是很难收集到这些规划资料的,只能大致了解情况。为了使得设计院所做的管线规划与管线单位的专业规划相符,我们可以在道路和各管线方案设计稳定后.通过设计人与相关管线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解决问题。 

  4、管线排列的顺序要求 

  在进行管线平面综合时,管线布置要求为 

  (1)在城市道路上,由红线至中心线管线排列的顺序宜为: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燃气管道、给水管道、热力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   (2)在建筑庭院中,由建筑边线向外,管线排列的顺序宜为:电力管线、通信管线、污水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供热管线。 

  (3)在道路红线宽度大于等于30m时,宜双侧布置给水配水管和燃气配气管;道路红线宽度大于等于50m时,宜双侧设置排水管。 

  在进行管线竖向综合时,管线竖向排序自上而下宜为:电力和通信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和污水管线。交叉点各类管线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的高程确定。 

  5、管线间距的控制 

  管线间的水平间距比较容易控制,一般情况下都能满足要求,垂直间距问题就比较多,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沟)一般深为1.2m左右,弱电管沟深为1.3m,因此将燃气管、给水管覆土控制在1.4m左右,而将雨、污水管覆土控制在1.6m左右,这样虽然可在高程上使各管线基本相互错开,但对于那些管径较大的管线来说,还是有可能互相影响的。若管线在高程上相碰,则遵守“压力管让重力管、小管径让大管径、支管让干管”的原则。 

  规范要求一般市政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为0.15m,个别管线如电力管沟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为0.50m,但这在实际工程操作时很难做到。一般管线垂直净距大于0时即可施工,但特殊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对于排水管道之间净距大于0且小于管道基础厚度的情况下可采用管道加固措施。因此在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时,除电力管线同热力及燃气管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争取控制在0.5m外,其他管线综合规划时的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大于0即可。 

  在实际工程设计或施工时有些管线很难避开,如雨、污管线因受各因素制约而无法相互错开时,则做成交叉井形式,将污水管线直接穿过交叉井,而雨水管线在井中断开,交叉井的尺寸应尽量大些,且宜做成沉底井,以防止淤积,并利于日后疏通养护。 

  若压力管道与排水管道交叉无法避开时,可采用4个弯头绕开,从排水管道上方走,但当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交叉,给水管从重力管上方走而覆土不够时,可从排水管下方走,但应尽量避开在污水管道接口正下方穿,且给水管需做钢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少于3m,套管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以免水质污染。 

  6、结束语 

  城市地下各类管线是一个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担负着信息传输、能源输送等工作,也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设计仅仅是基础和前提条件,更重要的是规范管理。通过准确掌握地下管线的资料,才能合理地布置好城市道路下错综复杂的各种管网,为城市的发展预留宝贵的地下空间。 

  参考文献: 

  [1] 戴慎志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 [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2] GB50289―9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