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改善,对城市给排水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节水能力还需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就市政给排水管道施工的一般方法展开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市政工程 给排水管道 施工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的各种设施逐渐得到完善,而以前城市居民没有对给排水施工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随着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改善,对城市给排水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节水能力还需有待进一步提高。抓好市政给排水管道施工的质量控制,不但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自身有重要作用,使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合理,同时也是促进一个城市健康发展的有利因素。 

  2. 市政给排水管道的一般施工方法 

  2.1 沟槽开挖 

  土方开挖前,应首先查明地下水位、土质及地下现有管道、构筑物等情况,然后制定土方开挖、调运方案及沟槽降水、支撑等安全措施。 

  开挖深度较大时,应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如人工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米。基坑两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它荷载时,不得影响临近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使用安全,另外也应该考虑对基坑土壁安全的影响,如人工挖土要求,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 

  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开挖,应设护栏及警示灯等安全标志,护栏高度不低于1.2米;当下步工序与本工序不连续施工时,槽底应预留保护土层不挖,待下步工序开工时再挖。 

  在进行开挖沟槽的施工的时候,由于土方的工作量占整个工程的很大比重,在开挖前必须明确地下的管道、电缆和一些其他的构筑物的位置,并且将调查的结果以及处理的方案一起交由业主和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确认,从而确保施工中所进行的相应的迁移和保护等措施能够有效的进行,确保了开挖工作的开展。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机械性能确定,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不能够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2 沟槽支撑与拆除 

  在沟槽开挖时,为了缩小施工面,减少土方量或因受场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放坡时,可采用土方支撑方法施工。土方支撑是防止沟槽土方坍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 

  支撑要牢固可靠,符合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支撑应随着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米,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米。 

  支撑板安装应与沟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的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是雨季和春季解冻时期更应加强检查。 

  支撑拆除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壁槽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夯实。 

  2.3 施工排水 

  2.3.1 明沟排水法 

  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层下挖,即先进行坑槽的开挖,当开挖到接近地下水位时,在坑槽的适当位置挖设集水井并安装水泵,然后在沟槽的中间开挖临时排水沟,使地下水经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并由水泵排出,继续开挖排水沟两侧的土,当挖掘面接近排水沟底面时,再加深排水沟,直至沟槽达设计标高为止。排水沟底始终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0--3米。 

  2.3.2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轻型井点降水,设备及施工较为简单,技术可靠,是降低地下水位的一种常用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当降水深度小于5米,沟槽宽度小于6米时,井点布置采用单排线状;当沟槽宽度大于6米时,或土质不良时,渗透系数大时,宜采用双排线布置。 

  2.4 管道基础施工 

  管道基础由地基、基础和管座三部分组成。管道地基的要求:采用天然地基时,地基不得受扰动;槽底为坚硬地基时,应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无规定时,管身下方应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当槽底地基土局部遇有松软地基、流砂等现象时,应与设计单位商定处理。 

  铺筑管道基础垫层前,应认真复核基础底的土基标高、宽度和平整度,铲除槽底的淤泥、杂物和积水,并于当天查验整改完毕。地基不稳定,应采取措施加固后才能铺筑碎石垫层;根据规定的宽度和厚度摊铺平整拍实,摊铺完毕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基础。 

  槽深超过2 米,基础浇筑时,必须采用串筒或滑槽来倾倒混凝土,以防止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倒卸浇筑材料时,不得碰撞支撑结构物,车辆卸料时,应在沟槽边缘设置车轮限位木,防止翻车坠落伤人。 

  在浇筑混凝土管座的模板时,可一次或两次支设,每次支设高度宜略高于混凝土的浇筑高度;管座分层浇筑时,应先将管座平基凿毛冲净,并将管座平基与管材相接触的三角部位,用同强度的混凝土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筑混凝土;采用垫块法一次浇筑管座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当对侧的混凝土与灌注一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2.5 管道安装 

  使用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时宜从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管节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使用前应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管节安装前应将管内外清扫干净。 

  管道安装时,应将管节的中心及内底高程逐节调整正确。调整管节中心及高程时,必须垫稳,两侧设撑杠,不得发生滚动。安装后的管节应进行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6 闭水试验 

  闭水试验应在管道填土之前进行,闭水试验应在管道灌满水后24小时后进行;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米。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口得高度小于2米,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30 分钟。 

  闭水试验前应检查管道及井口质量是否合格,管道未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伞部预留孔洞均封堵且不漏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并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其余封堵坚固不漏水。排水管道作闭水试验,宜从上游往下游分段进行,上游段试验完毕,可往下游段倒水,以节约用水。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每3个井段由监理工程师每段进行作业, 并且水头要求达到2米以上。 

  2.7 沟槽回填 

  地下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同填。 

  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0.5米的范围内回填材料,应由管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它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需要拌和的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集中推入。 

  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不得损伤管道;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0.5米的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0--3米;同一沟槽内有双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同一沟槽内有双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不同高程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地面高程后,再按前述规定同填,且不得漏夯。回填后应进行压实度检测,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结束语 

  保证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对城市的正常运转、城市功能的充分发挥、道路的恢复情况、汛期的安全等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每一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才能防止各种质量通病的发生,提升市政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 

  作为城市道路的一项十分隐蔽的施工工程,市政给排水管道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照严格的工序进行施工作业,以此来保证市政给排水管道可以为城市提供安全的生态保障以及居民的日常生活保障。在施工技术方面,施工相关的科研人员要不断的研究最新的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的条件,在不断提升施工质量的同时,还能更好的提升市政给排水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我国的广大市民作出其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