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管道系统情况

  深圳某高级综合大厦由2层地下室、3层裙楼(每层9444平方米)及2栋30层塔楼(五星级酒店、写字楼各一栋,每层平均982平方米)组成,建筑高度99.米,占地面积209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属一类建筑。大厦裙楼、地下室均分为东、中、北区,平面呈“L”形,两座扇形塔楼分别位于中区(位于“L”转角处,实为直径74米圆形区域)东南部(A座,酒店)及西北部(B座,写字楼),两塔楼结构对称。中区中央为直径20米圆形天井,顶部为网架天蓬。地下二层中区为水泵房及空调制冷机房,东区和北区主要为地下停车房。地下一层主要为备用房。

  北区1层为银行营业厅(已通过消防验收),2、3层为证券公司营业厅(整改前未报建、验收已开业),东区东半1~3层为发展商总部办公室(已通过验收),西半部1层至3层为酒店配套餐饮娱乐中心(待装修)。原投资公司将地下两层北区改为职工食堂及筹建办公室,因存在重大火险隐患,发展商接手后全部拆除。两塔楼第6至29层共24层为可用面积(第4层为裙楼屋面架空层,第5层为空调设备层,和第30层为通风、防排烟设备层)。其中B座已开业19层,其中8层未通过消防验收。A座酒店装修原已完成50%,但经多次检查未通过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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