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是建筑消防系统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决定着设计的成败。针对设计过程中的一些误区及国家相关消防给水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进行探讨。 

  关键词:消防给水系统 技术规范 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2―113-02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是建筑消防系统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决定着整个设计的成败,它是消防系统中最后一到关卡,直接影响到所有消防系统的有效使用。目前越来越往体型巨大,功能复杂方向发展。如果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漏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损失,下面就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谈一谈笔者的看法。  

  1 消防水池及室外消火栓    

  (1)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的取水口或取水井距建筑(水泵房除外)不宜小于15米(高层不宜小于5米),这一点对于沿街无内院的建筑来说确实很难做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此也作了相应的放松。然而部分设计人员认为,既然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即使现场条件满足,也可以不做到15米以上。关于此项内容,笔者认为,设计人员应正确理解规范中“宜”的含义,即没有特殊困难应满足,而不是可做可不做。 

  (2)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临时高压系统,若室内外消防水池及消防泵合用时,此时应慎重考虑室外消火栓出水口压力。规范规定,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0.0m,对于设计人员来讲,往往出现疏漏的就是室内外合用消防泵时,室外管网上是否需要设置减压设施。   

  2 消防水泵房防水设置   

  消防泵从水池吸水时,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常采用的自灌式吸水方式是使水泵轴线标高低于水池的工作水位高度。为了满足自灌式吸水及最低水位的要求,水泵房通常是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而从大多数建成投入使用的地下、半地下泵房来看,大部分泵房都有积水,比较潮湿。究其原因,除了一部分是由水泵管道漏水造成的,决大部分是由消防水池漏水或渗透造成的,虽然绝大多数泵房都设有排污泵,但其排水流量是有限的,且其一般不具备报警功能。笔者认为,若要解决水泵房潮湿、漏水问题,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将消防水池的溢流管直接通向室外排水井;二是消防水池设置溢流警报装置;三是排污泵设置启动警报装置。   

  3 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确定   

  高层建筑高位水箱容积的确定,个别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理解不同,焦点在于此处消防储水量是否包含10min喷淋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自喷》)第10.3.1条:U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7.4,7.1条: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部分设计人员认为既然《高规》规定如果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设水箱时,水箱容积应按系统分别保证,那么,如果台用水箱时,则应把水箱面积扩大,比如说分开时水箱均为18m3,则在设计时应确定为36m3。笔者认为对于消防水箱容积的大小,首先应经严格计算确定,同时应考虑到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土建施工与经济因素。二是要考虑到火灾情况下各类水灭火系统的工作状况,对于无人值守的场所来说,消火栓系统在消防救援人员到来之前,是无法运行的,18m3足够火灾初期喷淋10min用水量要求,而对于现场有人值守的场所来说,发生火灾后,消火栓系统消防泵可通过人工启动,同样不存在18m3不能满足火灾初期10min用水量的问题。   

  4 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形式    

  对于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通常分为串联给水和并联给水两种方式,而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30m的建筑,通常采用的是串联给水方式。常见的一种方式是在地下层设置传输泵。在设备层或避难层殴置转输水箱和高区消防泵。然而此种方式设置有其局限性,对于超高层住宅来说,它与公共建筑最大的差别就是不设避难层(间)。目前,对于建筑高度小于130m的住宅来说,一般采用一泵到顶的做法,而对于高度超过130m的住宅来说,如果继续采用一泵到顶的设计方法,对管材、阀门、管件的要求将会非常高,而且,对于日后维护保养来说,也将比较麻烦。而如果采取在建筑中间设置接力泵或设置中转水箱的方法,一是对泵的控制要求高,二是要在局部楼层设置设备层,这一点对于开发商或建造商来说,往往是很难认同的。当然从理想状态来说,如果泵的扬程足够大,及管道、阀门质量好的情况下,周转环节越少,则越安全。所以,笔者建议,在相关规范修改的时候,应参照公共建筑,硬性规定设置类似于避难层的公共楼层,从而改变审图部门审核此类问题时与开发商再三沟通,而开发商仍不情不愿的局面。  

  5 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1)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同时,水泵接合器的设置要考虑停放消防车的位置和消防车转弯半径的需要。而在设计过程中,往往出现水泵接合器集中、扎堆设置,这里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水泵接合器相互间的间距、水泵接合器距离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不合理,导致消防车停放、取水出现相互干扰的情况。二是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不能一一对应问题。室外消火栓的数量是由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的,而水泵接合器数量则是由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之和确定的,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均按10~15L/s计算。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就出现了室外消火栓数量少于水泵接合器的情况,此时,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来确定。总的来说,在水泵接合器15~40m范围内,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应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或者说室外消火栓数量应多于水泵接合器数量。 

  (2)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水泵接合器的设置,除了采用串联式分区供水外,其它的供水方式均应在每个分区独立设置水泵接合器,而许多采用分区供水的高层建筑都未能做到这一点,只是对低区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水泵接合器。目前超高层建筑各供水分区是否设置水泵接合器的最基本依据是根据现有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以及消防水带的承压能力来决定的,但是从技术发展长远角度和超高层建筑生命周期来讲,笔者认为各分区均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6 地下自行车库设  

  《高规》7.6.4条规定,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设置在高层地下室内的自行车库,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实际用途,目前的自行车库的使用范围已不仅仅是停放自行车,大多数停的是电动车,甚至还有摩托车。从电瓶车充电方式及火灾扑救难度来看,此类车库属于易发生火灾且比较难扑救。笔者认为,虽然《高规》没有对此类车库做出规定,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这一点,从高层建筑来讲,对于建造成本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总之,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消防给水系统对经济、安全、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和效果,以及所受到的制约,将定性因素和定量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建筑消防安全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