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对山东省沂水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加以分析,指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有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消防;高层建筑;分析;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建筑用地越来越紧张,特别是人口日渐密集,城市建筑密度增大,使高层建筑成为城市建筑的重要选择。但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增加,火灾危险等级随之升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十分严重。 
  山东省沂水县的高层建筑近年来发展很快,据统计,全县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有128栋,其中高层住宅98栋,商住楼15栋,旅馆、酒店5栋,办公楼(含财贸、金融、保险、图书、行政性)5栋,医院4栋,客运车站1栋;正在设计、施工之中的高层建筑45栋。通过对全县110栋高层建筑的防火检查,本文就沂水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探讨。 
  1.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通过对全县110栋高层建筑的防火检查,沂水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1消防安全管理主体不明确 
  部分高层建筑属多家单位共同出资筹建,建成后按比例分割,各方均拥有一定产权,同时开发商销售或承租给多家单位,多产权或产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各单位各自为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人牵头,产权和使用单位均不能很好地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部分高层建筑聘用了物业管理公司,但因种种原因,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租赁者之间存在分歧,没有形成合力,消防安全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检查的110栋高层建筑中,因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而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有12栋,占10.9%。 
  1.2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完好率低 
  现代高层建筑一般都安装有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技术含量较高,需要时刻保持完好状态。但是,由于管理人员重视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加之没有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致使前期大力投资的消防设施出现老化、损坏等现象,形同虚设。等到火灾发生时,消防系统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存在故障的高层建筑有26栋,占受检单位的23.6%,如部分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大量的探测点因故障被隔离,未及时修复排除。 
  1.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县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投入使用后没有确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无人进行管理、维护。二是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对消防工作检查制度不落实,往往只是沿袭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对于每日值班检查流于形式,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笔者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已经填写至未来三天。三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致使问题越积越多,严重时导致整个消防系统瘫痪。四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消防业务能力低下。 
  1.4二次装修隐患多 
  目前我县高层建筑二次装修方面较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是装饰材料的选用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观念逐渐转变,装修档次也越来越高,二次装修大量使用各种木质和发烟量大的可燃装饰材料,使得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成倍增长。施工现场,施工工人吸烟和使用明火做饭,装修过程中电气安装不符合用电规范或将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电焊气焊等切割作业违章操作、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或者是进行无防护措施的直接作业,无形中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与此同时,施工方因装修需要,布局调整,擅自关停消防管网供水、拆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头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导致整个消防系统受到影响。 
  1.5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检查中通过对高层建筑内人员的随机提问,发现一些公众对于高层建筑火灾防范的注意事项,不了解不掌握,主要表现在:因为高层建筑涉及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较多,专业性强,民众不知道其原理、功能及用途。笔者在检查中遇到这样一个情况:一栋21层住宅楼的顶层住户因为楼顶风机工作声音大,影响其休息,遂将木棍插入风机叶轮致使风机损毁。 
  2.消防安全对策 
  针对目前沂水县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并立足于高层建筑快速发展的要求,必须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2.1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内部装修的高层建筑,必须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规范进行严格审查,尽可能地将问题消灭在设计中,杜绝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引导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积极采用防火材料,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工程完毕后,要严格比照设计图纸,检查平面布局、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装修材料等方面,确保图纸设计与实际现场一致,进行精细化消防验收。 
  2.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开发商、业主、使用人(租赁者)、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程度划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将疏散引导、消防设施经费、消防宣传、人员队伍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细化到工作职责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上下贯通”的消防安全制度体系,使高层建筑的各成员能“对号入座”,准确、全面地把握和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 
  2.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建筑消防设施是高层建筑抵御火灾的重要手段。高层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包括结构安全、设备更新等,其设备一般都有定期的检查维修制度。对于消防设施,为防止在需要其发挥作用时失灵,更应定期检查维修,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完整好用,并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检查维修情况。特别是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系统的高层建筑,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措施。高层建筑内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广,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提高高层建筑内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对一些典型的火灾案例和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并通过漫画、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同时,消防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物业管理人员特别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以点带面,全面提高高层建筑内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2.5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建设、公安、消防、质监、工商、文化等执法部门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执法监督工作。特别是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督促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或管理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抓紧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家强.高层建筑火灾与应对措施[A].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杭州,2007:352-356. 
  [2]赵爱民,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07(第23卷)(4):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