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也逐渐加快,代表着城市现代化气息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高层建筑消防问题也日益显得更加突出。下面就此问题谈一下笔者的拙见,以共同行参考。 

  1. 重视设计阶段消防要求。 
  一方面,早先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资质的前提要求是96年颂布的公安部30号令提出的,原先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并未提到资质要求的高度上来认识,由设计造成建筑先天性不足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重要的公共场所未设消防双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不符要求等问题均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这些问题在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固疾,一次次地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险隐患,又一次次地无法整改。造成设计先天不足,后天整改困难,究其源头,就是设计人员对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对各类消防要求不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高层建筑工程十分复杂,关联的行业多,施工时间长,有个别的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投资方与承建方(即甲方、乙方)有多个或是投资方与承建方几经更换,使得建筑方案也随之改变,建筑图有了变更,然而投资方为了降低成本,缩短设计周期,建筑图纸变更了而相应的消防系统未变,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加之对建筑消防不够重视,擅自减少消防器材、设备或改变消防系统,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例如,现场建筑的消防通道严重不足,内部防火分区过大,安全疏散楼梯前室面积不足,通风排烟系统不够,缺乏室内防火门等等。这些问题在设计图纸中是体现不出来的,只有到现场实地考察,与图纸对照才能发现问题。往往此时建筑再进行改造,困难重重不仅浪费财力、物力,有的甚至整改也不能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为以后使用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消防要求在设计阶段就要有足够的重视。为保证高层建筑自身具有火灾消防能力和减少火灾损害的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同时设计部门要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设计资格证,便于促进设计人员学习新规范,提高设计质量。进一步强化“谁设计,谁负责”,确定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的终身负责制,以督促设计与自查、自审不流于形式。 
  2. 重视施工阶段消防要求 
  现在不少高层建筑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严重。由于多次转包导致最后建筑承包队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旧是原班人马,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施工质量粗劣。例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支管上直接采用15mm的管子安装喷头,影响了灭火通水能力;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 
  还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为了杜绝工程施工中转、分包现象,应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严格审查施工队伍的消防施工安装资质。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资质队伍承接。对施工人员,可以有的放矢的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确保了高层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3. 重视使用阶段的消防要求 
  现代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名目繁多,一般建设即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还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人员管理制度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是否过期怎么判断也不懂,有的高层建筑管理的另一“隐患”是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这种淡薄表现在单一使用主体的建筑物上要好一些,若是两家以上单位共租一座高层建筑时问题就出来了,建筑使用上各自为政,造成安全门封闭,疏散楼梯堵死,擅自改建建筑物内部构造,消防问题互相推诿,拖而不决。 
  现代高楼特别是高层写字楼出租率很高,几个单位共用一幢高层建筑的现象屡见不鲜,单一用户的建筑消防安全抓起来比较统一,而用户多而散的建筑防火安全管理就比较难。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明确的约束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器材要定期维护检修等等。 
  高层建筑消防是一门科学,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怎样搞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是需要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以及使用方积极配合,相互协调,严格按《消防法》要求去设计、施工、维护和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消防工作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