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在全国各地雨后春笋般崛起。由于消防工程涉及的学科领域十分广泛和众多知识,因此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主要分析了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预防措施。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超高层建筑由于其自身的优势仍将是缓解我国城市居住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做好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以下便是对我国当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探讨,便提相关预防措施。 
  1 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对于一些超高层建筑来说,人们对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性要求高也越来越高。目前情况看,由于学习系统在消防工程知识的缺乏,大部分的设计、施工人员的消防工程技术知识相对缺乏,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高层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够了解,掌握的不够彻底,理解不透等现象,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太过于注重美观与功能以及速度和经济效益,随意降低标准或不按规范要求设计及施工,导致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出现;另一个是部分单位自身没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但却挂靠在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偏低;其次是层层转包,存在同一个工程有多个施工队伍或是由一级资质的企业中标却由三级资质甚至没有资质的企业施工等现象;还有就是在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恶意压价竞争,以致存在降低施工材料质量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五是施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熟练工人跳槽频繁,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1.2消防电子产品兼容性差更新频繁 
  随着生产企业的不断增多,市场上流通的消防电子产品,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样式、规格、型号不断丰富,虽然给使用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但不同厂家的产品互不兼容,给消防电子产品的维护、更换带来了很大困扰。同时,现代电子科技的快速发展,消防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消防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与换代速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仍在使用但却已经停产的产品,不管是后期零配件供给,还是维护保养,都极为困难,导致出现问题后要么立即淘汰,要么故障始终得不到彻底消除。如果因为某一个零部件的故障而将整套设备全部更换,使用单位无疑投入巨大,且始终无法跟上消防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但如果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则又可能导致火灾情况下建筑消防设施无法及时、正常投入运行,这种两难的局面在当前社会单位中较为常见。 
  1.3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 
  在现代超高层建筑中,由于的消防设施广泛,管理要求高,难度大。目前,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社会上往往重视高层建筑的设计和建设,而在投入使用后管理不到位,体制上也不完善。同时,对高层建筑内部管理而言,一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无法落实;二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复杂,需要具有较高管理能力且精通消防安全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但现实情况却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往往都是兼职人员,且缺乏专门培训,欠缺专业知识,工作精力和水平都不能适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高层建筑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涉及电气、控制等多方面知识,但常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由保安兼任,其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都有所欠缺,能力和素质都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需要。 
  2 超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的措施 
  2.1严格审批管控 
  要强化高层建筑审批工作,规划、建设、消防、市政、质监、工商、供水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可采取“并联审批”的模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再分发给其他有关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各有关并联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最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所有审批部门出具最后审批结论,切实避免各自为政。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限制其申报和审批,加大建设单位的违法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力。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源头做起,齐抓共管,共同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其中,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布局,满足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等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市政部门要将市政道路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供水部门或企业要确保市政消防水源满足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要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 
  2.2规范建设监管 
  要以强化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大对高层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质评价体系和获取程序,对不具备设计、施工、监理能力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要强化高层建筑招投标管理,对挂靠投标、层层转包、恶意压价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消其投标资质。要建立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体系,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质量与其资质挂钩,并对设计、施工企业未按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失职、渎职等现象依法予以严处,并视情限制、降低或取消其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要汲取央视火灾教训,加强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各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3建立标准模式 
  首先,要在体制上、机制上进行创新,对高层建筑后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落实和细化镇乡街道、政府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这类属于监管边沿的高层建筑,要落实所在地街道、社区的管理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其次,参照各种质量体系认证和管理认证模式,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全面规范高层建筑日常管理、消防控制室运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和内部消防宣传培训等各种程序。同时,以标准化管理为依托,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级评定体系,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等级与其申报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和日常经营活动挂钩,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流程,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然后,建立职能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 
  2.4做好宣传培训 
  要分别针对普通公众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层普及”的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普及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全民避险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要分层普及,重点根据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施工人员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工作人员从事不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要强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行业准入管理,依托国家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加大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队伍,培养形成一个新的有竞争力和稳定性的蓝领阶层,从提升人员素质上全面增强高层建筑自我管理能力。 
  3 结语 
  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和业主职责不清,多产权多业主管理不善等问题。从而全面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