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针对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消防监督检查中消防应急灯具设计、施工、产品选型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消防 应急照明 设计 施工

  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屡屡发生,作为发生火灾后人员逃生的必要设施,应急照明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对应急照明系统的合理设置提出了新的问题。

  一、应急照明的分类

  1.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6)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

  2.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

  (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3.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1)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

  二、应急照明系统常用电源作法比较普遍的有四种

  1、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2、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作为应急照明供电电源;3、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供电电源为双电源。4、采用集中浮充应急照明箱。

  三、常用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

  应急照明灯具按工作状态可分为3类:

  1.持续式应急灯。不管正常照明电源有否故障,能持续提供照明。2.非持续式应急灯。只有当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才提供照明。3.复合应急灯。应急照明灯具内装有两个以上光源,至少有一个可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提供照明。

  四、典型问题讨论

  1.当发生火灾后正常照明中断,必须确保疏散照明同步启动,并保证一般场所的照度不低于0.5Lx,在人员密集场所及竖向楼梯间内不应低于1Lx,以确保人员安全迅速地逃生。在提供疏散照度的同时,且必须有明确标识引导人员迅速走向出口,无论有烟还是无烟,这些标志都必须迅速引起人的视觉注意,因此,消防应急标志灯达到一定的照度是非常必要的,在许多的设计图纸中均要求应急照明灯具(包括:疏散指示、安全出口、双头应急)容量达到18W、9W等,但实际上现在厂家的常规产品仅有3W这种规格。发生火灾时照度有可能达不到要求,但实际上用户没有其他选择。也就是说消防应急疏散指示达到了要求,但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未达到要求。

  2.在旧厂房内安装应急照明灯具时,由于原厂房不具备应急照明电源的要求而接在了正常照明回路上。虽然按照要求在分配电箱内设有专用回路,但由于没有专门的人员管理,造成在非火灾状态下,应急照明回路被切断,应急灯具蓄电池开始工作,停止工作后又得不到正常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应急灯具无法发挥其功能;另外,如果应急灯具的蓄电池每天都要充放电,会对电池造成较大损耗,加速应急灯蓄电池的报废。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将应急照明灯具的充电线接至此照明箱总开关上口,而不是专用回路开关上口。

  3.安全出口灯的安装位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按照此规定,厂房内有些作为安全出口的5-12米高的门也必须要将指示灯安装在门口正上方,我认为此情况根本无法达到指示的目的,应该在合时的高度(2.8米)在门侧安装。

  4.关于双头应急灯的使用范围是否应该更加明确一下。

  5.配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排烟机房、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等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除可采用引自各楼层(或区域)火灾应急配电盘外;亦可将这些场所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接引自消防动力用电的两个独立的一用一备双电源(或两回路)的电源自动切盘;或不经双电源自动切换,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别接引自一用一备的电路。备用照明应能保证正常照明,应急照明一般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作为电源转换时的过渡照明。

  6.采用220V城市电网电源及发电机组电源作为应急电源,与一般消防动力配电不一样,消防应急灯具设置部位多、管线纵横排布,而且大部分均布置在吊顶内,火灾状态下,吊顶极易烧毁,并容易造成管线断裂、灯具破碎。如果此时喷淋系统等工作,大量水注入楼层,220v电源就有可能会对后期疏散人员和消防人员构成生命威胁,并可能使火灾因消防应急灯具线路短路而蔓延。

  7.非持续性消防应急灯及带开关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应在正常照明断电后立即启动。但要尽可能保证正常照明的使用,以利于人员逃生。

  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必须考虑周到,不容疏漏。应急照明的施工、验收同样是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保证。火场如战场,应急照明作为人员逃生的条件,肩负着生死存亡的重要责任。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工作。同时也希望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确保火灾事故下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