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结合某住宅小区实际情况,探讨该工程设计中给排水消防部分的相关问题,使设计更安全实用,更经济合理。设计内容:室外消防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及水喷雾系统及灭火器配置。

 【关键词】建筑消防;消火栓;自喷;水喷雾;灭火器 

  1. 工程概况 

  (1)某住宅小区由104栋低层住宅及1栋会所组成。其中低层住宅为多层建筑,平均层数3层,并配备IV类地下停车库;会所为小区标志性建筑,地下一层, 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地上部分为休闲娱乐场所。 

  (2)本工程所处地区不具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小区周围暂无市政管网。该小区水源为会所附近的自备水井,供水安全可靠且水质有保证。 

  2. 消防给排水设计 

  2.1室外消防管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且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l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本工程室外消防水量储存在会所南侧消防水池,经消防泵抽取加压后供给,并由会所东西两侧各引出一根DN150消防管,与室外消防管网形成环状管网,系统所需压力由水泵房消防泵维持。 

  2.2消防泵房。 

  本小区内各栋建筑物布置整齐均匀,其中会所位于小区中心地段,因此将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会所地下一层。 

  2.3消防水池容积及位置。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低层住宅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2.0 h,室外消防用水量15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2.0h,一次消防灭火用水量为180m3。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会所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5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2.0h,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5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2.0h,喷淋系统设计流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1.00h。水喷雾系统用水量20 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0.5h,其中水喷雾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不同时作用,故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量为396m3。 

  (3)根据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6.2条规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室外消防用水之和的要求,故确定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96m3,消防水池采用地下式,设置在会所单体的南侧。 

  2.4室内消火栓系统。 

  (1)会所各层及多层住宅的地下车库均设消火栓进行保护,消火栓设置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且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易于取用的地方。 

  (2)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本次设计在会所地下室设置气体顶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以保证火灾前10min消防用水量。 

  (3)会所地下室设置消防泵两台,互为备用(交替运行)。消火栓泵可在控制中心手动启停,可通过室内消火栓的消防按钮手动启动,可依据室外消防管网的压力自动启动(压力小于0.3MPa时启动)。 

  (4)消火栓水泵开启后,其水泵运转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和消火栓处,该防火分区内的消火栓指示灯亮。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低层住宅的地下车库(IV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会所娱乐场所按设中危险I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前10min自喷消防用水量由地下室气体顶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供给。 

  (2)自喷系统采用湿式系统,在会所地下室设两台自喷泵,互为备用(交替运行)。自喷泵可在控制中心手动启停,可通过泵房内湿式报警阀启动,可依据自喷管网压力自动启动(压力小于0.3MPa时启动),可通过水喷雾系统的雨淋阀组启动。 

  (3)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本工程消防泵房内设1组湿式报警阀,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超过800只。最不利点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检验系统的可靠性,测试系统能否在开放一只喷头的最不利条件下可靠报警并正常启动;其他的防火分区管网末端装设DN25的试水阀。 

  2.6水喷雾系统设计。 

  会所地下一层设有两台燃气热水锅炉,锅炉燃料为天然气。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和感温控测器两种电动启动方式。 

  (1)当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探测到某处燃气浓度达到爆炸下线的25%时,开排风机,同时声光报警;当浓度达到爆炸下线的50%时,燃气速断阀动作,切断燃气供给,打开雨淋阀上的电磁阀,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2)当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时,声光发出报警;两个火灾探测器同时动作时,打开雨淋阀上的电磁阀,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3)由于燃气锅炉房属于独立的防火单元,按一次火灾计算,即水喷雾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不同时作用,两者可共用一套供水系统,供水能力上满足任意系统单独作用时的水力要求。 

  2.7水泵接合器。 

  2.8灭火器配置。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低层住宅及会所按中危险级配置MF/ABC3型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为2A,单位灭火级别保护面积为75m2。单个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20m。 

  3. 实践探讨 

  本工程给排水消防设计相对简单,但设计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3.1室外消防管网。 

  本次设计的室外消防管网压力仅靠地下室消防泵来维持系统所需压力,消防管网的压力小于0.3MPa时消防泵自动启动。由于消防泵的运行是通过压力传感信号控制启停,来保证消防泵向消防管网不断供水以维持系统压力,这样就造成消防泵启停过于频繁,导致机件损耗过快。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后,室外消防管网再与市政管网连接,利用市政管网来保证室外消防的水量及水压。   3.2火灾前10min消防水量。 

  在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中,常会遇到地震区建筑、隐蔽工程、临时性建筑和艺术性建筑等建筑,由于这类建筑的功能和艺术造型的局限性,很多建筑都不宜设置高位水箱,如本工程当中的会所,只能在地下室设置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替代高位消防水箱,贮存火灾前10min的消防用水。该设备设有干电池备用电源,在外强电源切断的情况下也可以运行,消防灭火性能安全可靠,且具有占地小、投资省、建设周期短、施工安装简便、便于实现自动控制等优点。 

  3.3水喷雾系统参数。 

  (1)由于《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没有具体规定燃气锅炉房的设计喷雾强度及持续喷雾时间等设计参数,其它相关规范中亦无专门的条款可查寻,而参数又是系统设计最主要的依据,这就给设计带来了难度,故需要我们在设计中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燃气锅炉房水喷雾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防护和冷却,防护冷却则是按照控制燃烧、暴露防护和预防火灾来设计的。NFPA15中关于设计喷水强度的规定:用于扑灭一般可燃固体或液体灭火的喷水强度不小于6.1L/min.m2~20.4L/min.m2,控火的喷水强度不小于20.4 L/min.m2,暴露防护的喷水强度不小于10.2L/min.m2,防火的最小喷水强度要根据被保护物质的试验数据而定。参考上述数据,笔者认为,对于暴露防护和防火为重点的燃气锅炉房的消防,设计喷水强度取10.2L/min.m2~20.4L/min.m2 较为合适。《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扑救的防护冷却对象主要是室外可燃气体的生产、运输、装卸、储存设施和灌瓶间、瓶库等场所,防护时间6.0h。室内锅炉房不同于上述场所,在自动关闭速断阀的情况下,切断了燃气来源,整个灭火时间会缩短,不可能按6.0h计。《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固体、液体火灾这一项灭火时间分别为 1.0h、0.5h。规范中对于灭火、控火、暴露防护和防火四种消防形式,都没有给定具体系统作用时间,只是提出功能上的要求。笔者认为,设计中可根据系统大小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在0.5h~1.0h 取值。故本次设计中设计喷雾强度取20L/min.m2,持续喷雾时间0.5h是合适的。 

  4. 结束语 

  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既要安全实用,又要经济合理,并兼其美观,这是一个相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这就要求设计者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不断探索新技术,结合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以满足未来建筑消防设计的需求。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GB50219-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4]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5]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