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地下室施工阶段,现场沿基坑上四周设环形通道,设给水主环管,环管按一定间距预留现场平面施工用水点,并采用DN100焊接管做为消防用水管线,消防栓位置见施工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四周设环行车道,净宽不小于4M。
2.2 现场还将安置干粉灭火器30个及3个消防铁架,位置见图。在模板加工
区、钢筋加工区、办公区和食堂等重要部位分别配备灭火器材。
2.3 施工现场(施工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布置:
消防用水立管随结构施工向上接Φ100消防立管,在施工楼层内每层布置一处消防支管,以达到每一支管控制本层的消防供水。在消防支管位置设阀门和消防水龙带。消防供水支管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识(具体施工布置见《临水临电施工方案》),楼层内消防用水采用消防水龙带引致楼层内。进入装修阶段,在每个楼层布置不少于8个1121灭火器;灭火器主要布置在楼梯间等公共部分,便于发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