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恢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范围内路面结构、新旧路面搭接、车行道路面补强及罩面、人行道铺装、交通工程恢复、绿化工程恢复、排水工程恢复、综合管线恢复等。
(1)路基:道路两侧回填采用砂砾分层回填,分层虚铺土厚度不大于 30cm,压实度不小于 0.94。综合管网顶部以上回填砂加碎石,分层虚铺厚度不大于 30cm;压实度应满足《路基压实度(%)(重型)》的要求。回填未超过 1.0m 厚度时采用人工分层夯实,超过 1.0m 后方可采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
(2)路面结构设计
鉴于在建设过程中会对现有路面进行破坏,为保证建设完成后路面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路面恢复结构层如下:
沥青面层设计:面层结构为AC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结构采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添加0.3%沥青改性剂)+粘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0.6cm稀浆封层。
水泥稳定碎石结构设计:本工程路面结构确定的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掺量 5%)厚度为 30cm。 水泥稳定碎石层以下为 15cm 级配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