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水量标准及用水量计算
1.确定生活用水定额qd及小时变化系数kh。
根据原始资料中建筑物性质及卫生设备完善程度,按《建筑给水排水规范》确定用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见下,未预见用水量高区按以上各项之和的15%计,低区按10%计。列于用水量表中。
2.用水量公式:
①最高日用水量
Qd=Σmqd/1000
式中 Qd:最高日用水量,L/d;
m: 用水单位数,人或床位数;
qd: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L/人.d,L/床.d,或L/人.班。
②最大小时生活用水量
Qh=QdKh/T
式中 Qh:最大小时用水量,L/h;
Qd:最高日用水量,L/d;
T: 24h;
Kh:小时变化系数,按《规范》确定。
⑴.高区用水量计算
客房:用水单位数:324床;
用水定额:400L/(床/d);
时变化系数Kh=2;
供水时间为24h
最高日用水量Qd=324×400=129600L/d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Qh=Kh×Qd/24=10.8 m3/h
未预见水量:按15%计,时变化系数Kh=1.
最高日用水量Qd=129600×15%=19400L/d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Qh=19400/24=0.81 m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