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要点
3.1本次标段道路为旧路改造,给水工程设计原则为:从经济和设计综合考虑,按照规划要求及实际用水情况尽量保留现状管道,对不能利用的给水管道予以废除。
3.2本设计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给水系统专项规划(2005-2020)-西部高新组团给水厂站管网规划图》,本标段西侧人行道内设计起点至(道路桩号K15+916)设计DN1000给水管;(道路桩号K15+916)至(道路桩号K16+980)设计DN800给水管;(道路桩号K16+980)至本标段设计终点设计DN600给水管。本标段东侧人行道内设计起点至(道路桩号K16+994)设计DN300给水管;(道路桩号K16+994)至(道路桩号K17+340)保留现况给水管;(道路桩号K17+340)至本标段设计终点设计DN600给水管。
3.3根据现状管线勘测报告,结合《深圳市西部高新组团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图(2004-2020)》及其它各专业管线的设计,松白路东、西侧现状给水管线部分落入设计车行道及人行道内,影响其它专业管线的设计走向,从各方面及供水和消防安全考虑,对落于道路车行道内的现况给水管线予以废除,并与新设计给水管线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