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径小于或等于700mm的管道,人不宜进入管道中进行修补作业。需进入时,应采用行走灵活的轮式工具小车。小车必须拴牢安全绳索,由管外监护人控制。2.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与冲洗消毒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和管理单位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规定水源引接和排水疏导路线,确定人员组织结构,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3. 放水口下游的排水能力应满足放水要求;放水口与泄水路线不得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与建(构)筑物的安全;放水口处应设围挡、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和照明并设专人值守。4. 排水(重力流)管道闭气试验前,管道试验段必须划定作业区,并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向管道内充气与试验过程中,作业人员严禁位于堵板的正前方;安装堵板时,止推器必须撑紧,确保堵板能承受试验气压和气体温度膨胀产生的组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