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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19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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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6-19 08: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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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198P
管道沟槽的开挖、支护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沟槽的开挖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方便施工并尽减少挖方和占地;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避免重复挖运。对有地下水影响的沟槽土方施工,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境编制排水与降水方案。沟槽外侧应设置截水沟及排水沟,防止雨水浸泡沟槽。
沟槽的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mm~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并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沙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
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后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检查井井室、雨水口及其他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3)回填时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4)化学建材管道或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的柔性管道在回填沟槽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5)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6)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管道沟槽回填前将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且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不得带水回填。
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与管道沟槽同时进行,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0mm,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采用土回填时,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土中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在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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